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个人申请退学办理说明

时间:2021-06-09    来源:    浏览量:

一、办理流程:

1.登陆“微人大”——选择“服务”——搜索栏中输入“学籍变动”。

2.根据身份类别选择学籍变动申请(国际学生)、学籍变动申请(中国学生)。

3.逐项填写信息,选择学籍变动内容,上传附件。同时将个人申请视频(表明身份及申请理由)发送至学生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邮箱(xjk@ruc.edu.cn)。

4.填写签批人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正式提交”。

5.申请提交后由专职辅导员、班主任或研究生导师审批。

6.专职辅导员、班主任或研究生导师审批完成后由学院(书院)主管领导、研究生院(仅限研究生)、国际交流处(仅限国际学生)、学生处依次审批。

7.前置环节均审批同意的,由学生处处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报请分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做出决定,学校同意退学的,印发退学决定书(校长字文件)。

8.学生在决定书送达或公告起30日内办理退宿、退费、档案转寄、户口迁移等离校手续。

二、离校手续

(一)申领肄业证/写实性学习证明:退学学生如在校学习时间满一年可申请肄业证;如在校学习时间未满一学年,可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本科生联系学院(书院)本科教务秘书向教务处申请,研究生联系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向研究生院申请。

(二)退费:学生退学后可按月退学宿费,每年学宿费以10个月计算(2月、8月假期除外),每月15号(含)及之前签发退学校文的,可退还当月学宿费,每月15号之后签发退学校文的,不退还当月学宿费。学生可到学籍管理办公室(学生事务楼609室)领取退学决定书,持退学决定书、缴费纸质票据、退宿单到财务处现场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准备双方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三)腾退宿舍床位:国内公寓住宿学生持学院(书院)签字盖章的退宿申请表至综合服务中心后勤集团窗口办理退宿,办理后在1-2日内搬离宿舍,将钥匙交还至宿舍楼值班台,退宿费事宜参见第(二)条内容;国际公寓住宿学生持学院(书院)及留学生办公室签字盖章的退学申请单至国际文化交流中心112办公室办理退宿,办理后在1-2日内搬离宿舍(住宿期内正常缴费),在所住楼宇前台交还钥匙或门卡,前往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前台办理结账手续。

(四)档案转寄:本科生档案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研究生在规定期限内有聘用单位的,学校按其已有毕业学历和就业政策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理相关手续;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没有聘用单位的,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学生本人可到学籍管理办公室(学生事务楼609室)开具档案转寄介绍信并领取退学决定书,持介绍信和退学决定书到档案馆人事档案室(崇德东楼505室)办理档案转寄手续;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准备双方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请事先明确档案转寄单位名称、档案转寄地址、档案接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户口迁移:本科生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在研究生规定期限内有聘用单位的,学校按其已有毕业学历和就业政策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理相关手续;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没有聘用单位的,户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学生本人可到学籍管理办公室(学生事务楼609室)开具户口迁移介绍信,持介绍信到综合服务中心保卫处窗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准备双方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请事先明确户口迁移详细地址。

(六)图书归还:学生应携带一卡通到校图书馆一层总服务台,办理图书清还以及欠费缴纳手续。如图书遗失,可以购买相同版本图书或以赔偿金形式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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