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明德书院2024年本科生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复核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27    来源:    浏览量:


按照国家、学校奖励评审工作要求,根据学校文件通知,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翻倍,学习优秀特等奖学金(京东奖学金)在第一批基础上再次增加少量名额,本科生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评审做相应调整,现将本科生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复核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介绍

本科生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由学校统筹各方面资金设立,主要奖励在学习方面表现突出和进步明显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同一年度学习学术类奖学金只能获评一项,获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上述两个奖项,同时上述两个奖项也不可兼得。

二、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具有中国人民大学学籍、一年级学籍在明德书院的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含港澳台学生)。获评学习优秀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的港澳台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

三、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过违纪处分和与学业相关的校级通报批评处理;

(四)符合相关奖励评审细则的具体要求。

四、复核评审办法

原则上以各班9月份提交的评议推荐名单为基础,参照相关奖励评审细则确定调整人选建议名单,产生学习优秀奖学金参评名单、学习进步奖学金参评名单交由班级评议。

五、时间安排

(一)各班须于【11月30日14:00前】完成学习优秀奖学金参评名单、学习进步奖学金参评名单评议工作,并完善《【XX】班-班级复核评议表》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ingdecollege2020@163.com,纸质版材料【经班主任签字】后于工作时间提交至书院立德208办公室。

(二)学习优秀特等奖学金答辩评审会已于【11月9日】开展,产生拟推荐名单。

六、咨询方式

(一)联系人:居熠平,联系电话:010-62519550

(二)联系邮箱:jyp5460@foxmail.com

附件一: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细则

附件二:学习进步奖学金评审细则

附件三:学习优秀奖学金参评名单

附件四:学习进步奖学金参评名单

附件五:【XX】班-班级复核评议表

明德书院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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