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明德书院2023年本科生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21    来源:    浏览量:

按照国家、学校奖励评审工作要求,根据学校文件通知,结合书院实际情况,现将本科生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介绍

本科生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由学校统筹各方面资金设立,旨在表彰在学习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同一年度学习学术类奖学金只能获评一项,获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上述两个奖项,同时上述两个奖项也不可兼得。

二、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一年级学籍在明德书院的具有中国人民大学学籍的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含港澳台学生)。

三、参评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过违纪处分和与学业相关的校级通报批评处理;

(四)符合相关奖励评审细则的具体要求。

四、时间安排

(一)各班须于【10月23日10:00前】完成学习优秀奖学金参评名单评议工作和学习进步奖学金班级推荐工作,并完善《【XX】班-班级评议推荐表》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ingdecollege2020@163.com,纸质版材料【经班主任签字】后于下周工作时间提交至书院立德208办公室。

(二)学习优秀特等奖学金答辩评审会已于【9月28日】开展,具体名单已经告知相关同学。

五、咨询方式

(一)联系人:居熠平,联系电话:010-62519550

(二)联系邮箱:jyp5460@foxmail.com

附件一:【明德书院】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细则

附件二:【明德书院】学习进步奖学金评审细则

附件三:【明德书院】学习优秀奖学金参评名单

附件四:【明德书院】学习进步奖学金班级推荐名额

附件五:【XX】班-班级评议推荐表

明德书院     

202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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